一、大纲修订指导事项和原则
1、考试大纲
住建部组织编写,人社部负责组织审定。大纲规范了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,是建造师职业资格评价体系的核心,是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的依据,是建造师水平的整体反应。
2、大纲修订指导思想和原则
指导思想:“以素质测试为基础,以工程实践内容为主导”。
修订原则:“与建造师制度实行的现状相结合,与现行的法律法规、规范标准相结合,与当前的、先进的工程施工技术相结合,与用人企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”力求在素质测试的基础上,从工程项目实践出发,重点测试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3、大纲修订要求
(1)在条件上一律取消“掌握”、“熟悉”、和“了解”,条的顺序按知识的先后顺序编排。
(2)更新新的法规、新的标准、新的规范相关内容。
(3)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条目尽量不要使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具体名称,可以使用能够覆盖该条目内容的概括性条目。
(4)大纲修订过程中应注意综合科目与实务科目的衔接平衡,综合科目强调施工管理中不同专业之间的通用性,实务科目强调各专业的特殊性。
二、 新、旧版大纲及教材内容变化和对比
1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的密切关系
要严格确定修订大纲要求经行考试用书编写,保证考试用书与大纲的一致性。
2、各科目大纲及教材的主要变化
(1)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》变化不大
负责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》教材的主编没变,监理实施内容有变化,主要是教材内容的些许变化;施工合同部分和成本管理也有变化。
(2) 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与实务》变化较大
(3) 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变化最大,增幅接近50%